12月20日,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,会上表彰了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。继荣获批、第二批“全国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之后,我院被中央文明委继续命名为“全国文明单位”,至此,我院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已喜获“三连冠”。
在此次表彰大会上,共有27个城市、899个村镇、1794个单位荣获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。共有23个城市、637个村镇、包括我院在内的1320个单位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。
我院获此殊荣,既是对以往工作的总结,又是一个崭新的起点。新的一年即将开始,希望全体员工以此为动力,同心同德,锐意进取,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创造更大的工作业绩,进一步推进我院医疗、教学、科研及文明单位建设等各项事业迈上崭新里程。